婦女社區參與

社會局七科 王科員惠元

「雖然我們女性要自覺自立,但家庭是分工,自己願意在家負擔什麼角色還是有自己的責任,我覺得女

性要有獨立人格並不是說家裡小孩都不管,我一直在平衡公私領域,在公共付出和先生、孩子家裡的需

要間拿捏分寸。」

上述一段是引自於邱育芳(1996)「婦女社區參與和現代母職的實踐-以主婦聯盟的社區活動為例」研

究中的一段訪談內容,這一段短短的話卻道出現代女性參與社區的寫實。在我國社區發展中,長久以來

皆以男性為主導角色,民國六十年代初期起,在經濟動員的目標下國家透過「社區發展十年計畫」進行

經濟動員及社會控制。婦女在國家社區發展政策動員下,被定義為有效率維繫家庭再生產的母親及妻

子,並且從事客廳即工廠的非正式經濟。

婦女在實際的社區參與活動中從未缺席,甚至是主要成員,但是性別角色仍限制婦女參與社區的層次。

依據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於八十八年一月所編印台北市社區發展協會名冊中,二五八個社區發展協會中男

性理事長佔絕大多數的比例;另外,台北市政府積極推動的媽媽教室,已有許多協會設立,輔導及活動

內容重點是:1.親職教育(如何做個追上時代潮流的賢妻良母)2.家政指導:輔導家事技能、育兒常

識、家庭佈置美化等;3.衛生保健;4.生產習藝;5.社會服務;6.文康娛樂,它的目的是在促進社會的

和諧與團結,以及增加家庭感情,使青少年有正常家庭生活(林平洋,1991)。但其中鼓勵婦女不要走

出傳統家庭角色的成份居多,而鼓勵參加鄰里長、協會理事長職位的訊息則是一點也無。根據1997年里

長選舉的結果來看,男性里長有七三一五位,而女性只有四三O位(約佔5﹪)。

 

綜觀1980年代起逐漸成為學術焦點的女性研究,事實上十年來已累積了許多相關研究成果。既有研究成

果著重婦女家庭與工作的兩大角色,主要研究已婚婦女在工作角色與家庭角色轉換衝突與調適,檢視社

會變遷中婦女地位的改變,但現代婦女除工作及家庭角色之外,還有其他非正式的社會結構組織,如社

區、組織、社團活動,這是婦女獲得社會成長的重要場所(王慧姬,1997),但不可諱言地,女性在這

些場所卻可能使家庭角色的延伸。而究竟台灣地區女性在社區參與的情況如何呢,一般學者對於女性參

與的研究多偏向勞動參與與政治研究(張其嫻,1995),直到最近才有關女性社區參與、志願服務、讀

書會等相關研究出現,而這樣婦女參與社區的情形,在李宛澍(1996)及邱育芳(1997)的研究中觀察

到這樣的現象,她們皆以性別的角度觀察女性近來社區參與的現況,但是卻無法針對這樣的困境提出更

深一層的分析及思考,卻肯定這樣的女性社區參與提供支持網路,無法體認到女性家庭角色在社區參與

中複製,更加深性別刻板印象,對女性基層政治參與有相當的阻力,對於女性進入公共領域、地位的提

昇成為一大障礙。

事實上台灣地區婦女的勞動力逐漸提昇,而1992年的女性勞動律約為45﹪左右,仍為充分開發利用卻是

有一半的女性(王麗容,1996),且較諸鄰近的日本、新加坡、韓國、香港等仍低;換言之,台灣地區

的女性仍有相當比例是未就業。而三十歲以上之女性勞動參與律卻是逐年降低(謝秀芬,1992),顯示

出女性人力資源尚未充分利用。在女性人力資源尚未充分利用下,鼓勵女性大量投入志願服務工作及社

區參與,但是究竟是何因素讓女性從家庭進入社區參與,以及進入社區參與的情況、女性角色的定位、

女性對於這樣參與情況如何解讀及認知等問題則是值得重視及省思的議題。